一般项目: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游览景区管理;名胜风景区管理;休闲观光活动;护理机构服务(不含医疗服务);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艺术品代理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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